欺壓保母 為難父母 「友善托育」政策不友善 預算執行率僅3成
舒培在民政部門質詢指出:社會局「友善托育補助」今年預算執行率僅3成,本市至少有6000餘人「有資格、但領不到」,主要原因在於政策設計為難父母欺壓保母,使得年輕父母看的到補助確領不到。
今年台北市民眾養育0-2歲子女,如果將子女送托到與北市府簽有合作的保姆,就可申請「友善托育補助」每月2500元,同時當父母皆就業時,還可以請領中央每月3000元的「就業者家庭部份托育費用補助」。
北市開辦的「友善托育補助」和中央「托育補助」請領的標準完全一樣,今年全市約有9596人已請領中央的托育補助,為什麼北市的友善托育卻僅有3447人申請補助,執行率才3成多?
原因是因為北市社會局的「友善托育政策」要求家長需送托已加入合作計畫的托嬰中心或證照保母;但是市府因為在友善托育政策上不必要的限制,導致仍有許多托嬰中心和證照保母不願意加入市府的合作計畫,連帶使托育補助的合格請領人數變少。
那為什麼有托嬰中心和證照保母不願意加入合作計畫?
第一,社會局對日間托育費(每日10小時)設下每月18000元標準價格,延托費用每1小時1000元,但最高收費不得超過每月19000元上限,因此發生保母托育超過12個小時也只能拿19000的荒謬現象。
第二,社會局擔心補助帶動保母和托嬰中心提高價位,無法實質降低家長負擔,這個考量是合理的,但根本問題在於保母供不應求,且許多地段租金和營運成本昂貴,每月最多19000的天花板價格不敷經營,保母和托嬰中心自然不願和市府合作,逼使家長必須把幼兒送到較遠的證照保母處或托嬰中心,反倒增加負擔。
第三,友善托育政策還限制了證照保母「收托自己的2名以上三親等(子女,內外孫子女,姪子女、外甥/女,內外曾孫子女)幼兒不能申請友善托育補助」。這項苛刻規定,使保母陷入人倫及專業的兩難,也剝奪有資格的三等親家長的領取補助權利;一位合作保母向我陳情說:「自己的內外孫都需要托育,怎麼好意思只收一個?為了照顧他們,自己少了收入,孫子女的育兒津貼也不能領,市府不是欺壓保母,同時為難父母嗎?」
而且社會局為了推動政策無所不用其極,今年取消不合作保母原有每兩年一次健康檢查補助及第三責任險補助,為了績效數字,寧願讓幼兒暴露在傳染風險中!
因此舒培要求社會局:
(1)重新檢討托育費用管制是否有效
(2)加時延托費用與總托育費用的關係是否合理
(3)恢復三親等收托家長領取友善補助的權利
(4)對合作和未合作的保母一體適用健檢及保險補助!
許局長已經同意明年起在健檢和保險補助會優先一體適用在所有保母。舒培會持續要求社會局改進,讓辛苦的爸媽能有更多的後盾!